我是庄士机构的新股东。我如何选择日後收取庄士机构企业通讯之方式或语文印刷本?(企业通讯包括但不限於(a)董事会报告书丶年度账目连同核数师报告书及(如属适用)财务报告概要;(b)中期报告及(如属适用)中期报告概要;(c)会议通告;(d)上市文件;(e)通函;及(f)委派代表书。)

当庄士机构企业通讯登载於庄士机构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(「联交所」)的网页时, 阁下(於第一次)将以邮寄方式收取(i)有关在本公司网页刊发企业通讯之通知及索阅表格;及(ii)选择收取企业通讯之方式及语文印刷本及回覆表格。

为了响应环保,建议 阁下阅览企业通讯之电子本,并向庄士机构在香港之股份过户登记处(chuangsconsortium-ecom@hk.tricorglobal.com)提供有效之电邮地址,以电邮收取上述通知。若 阁下之电邮地址无效,上述通知将根据记录於股东名册上的地址邮寄予 阁下。建议 阁下亦可於联交所网页内「市场数据」项下登记使用「讯息提示」服务,当庄士机构企业通讯登载於联交所的网页时, 阁下便可收到即时通知。

阁下可参阅每年七月发布予新股东之「选择收取企业通讯之方式及语文印刷本及回覆表格」以了解详情。若有任何疑问,请联络庄士机构在香港之股份过户登记处。